1991年我们单位从三线整体迁入西安市,前期工作在紧张准备,项目的立项审批,论证等很繁琐。工程还未开工,指挥部一干人没太多事,因此就爬起了格子。
发表一篇题为《部里来的女工程师》的散文,女主人公申工从北京到西安,是来为我们的项目进行论证。会议之余,也是礼拜天我陪她一起去乾陵参观,玩的还算开心。
没过多久,厂长去北京报批项目,机械部基础产品司司长,指着报纸上的文章,看看你们厂还真有人才,我们部里的同志下去是游山玩水还是去干工作。厂长问工程处处长是谁写的,处长说不知道。因为用了笔名,一时没反应过来。回到宾馆后他们就分析,陪小申去乾陵的就只有我和司机,司机没这文采,那就是我了。
回到厂里,处长说,你捅娄子了。我说咋了,他说:司长批评小申了,说她到下面去是游山玩水还是干工作。我当时好担心,要是把小申的工作影响了,那可是天大的罪过。他笑了笑说,没事,司长怕影响部里干部的形象,说一下就过去了,回去不要小题大做。
这件事虽然就这样过去了,好像什么也没发生,但是对小申的愧疚,多少年都挥之不去。她当时绝对没有想到我会把乾陵之行写成文章,而且在她到京之后,刚走进办公室,就让领导训斥一顿。我能想到她当时的宭泊和沮丧,以致对我的恨。每当想到这些我非常难过,因为她在我心里的形象是那样完美,虽然我们相处一共只有三天时间,而且还在开会。
后来我就想,写文章老是喜欢用真名,总觉得这样才是自己要写的人,如果改了名字,就不是这个人了,结果给主人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要是改名或者改姓,不就啥事也没有吗。
所以我觉得写不了小说,总是用真名,不会虚构,不会编攒。那就写散文,用真名给人感觉真实,亲切。就是身边发生的故事,就是邻家的女孩,或者我的表姐、表妹。
发生这件事之后,我再也不想动笔,好长时间没有写东西,一拿起笔我就想起小申,就会有一种负罪感。因为一篇赞美的文章,而给她带来伤害,这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。因此它刺痛了我的心,以致成为永久的记忆。
虽然我们没有再见面,也没有机再见面。但在我的记忆里有她,有她的身影,有她乌黑闪亮的大眼睛,闪着光泽的秀发和辫子。
人生有些许多记忆的方式,有文字,有绘画,有照相机,有摄像机,它们能把最美好的瞬间永远保留。人的大脑象照相机,把美好的景象保留,即使过了若干年,即使照片发黄,但那还是美好的记忆,让你慢慢的去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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